江苏法治报手机版:江苏版人民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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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版人民的名义

  本人姓名:俞飞,男,是土生土长的江苏扬州70后邗江区人, 2016年9月27日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1号,我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被强行拖走20余卡车价值300万,是抢劫?是盗窃?还是官匪勾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回复不知情江苏法治报手机版。讨说法!正名义!

  2013年11月承租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东路1号闲置厂房1间,贷款创办扬州市天之力吊索具制造有限公司,由于种种原因2014年年底被迫歇业关门外出谋生,直到2016年9月27曰上午9时许熟人路过发现有人搬我公司财物便打我电话告知,当时我人在外地随即便打电话给我家里人去公司看个究竟,家人到现场便发现有人拆房子也有人搬我财物,便主张厂房内的财物是我们的,不但没有人承认财物是我们的反而这帮人增加了人手不准我家人进入现场,凶神恶煞的还要动手打人,老弱妇孺的家人胆胆怯怯的拍了些拖拿财物的简短视频,我让家人也报了110求救,属地江阳派出所警察到场正义凌然的讲“这是拆迁行为警方不予过问”,说完就离开了现场,这是唱的哪一出呀?自古哪有拆迁还直接霸占厂房内财物的?家人当即到属地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拆迁的规划局回复不可能的事!家人又到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上级政府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反映被门卫带到了信访局说是帮助了解一下让我们先回江苏法治报手机版。家人当天又到属地邗江区公安局反映负责接待的是公安局信访部门说是“辣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就是这帮拆迁的人干的,还是直接找维扬经济开发区”。见证了官官组合太极拳!

  2016年11月2日我本人又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信访局反映此情况黄春山同志接待并发放权益保障卡1本,对应接待处理的是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吴广玉同志,经与其多次沟通终于2017年3月29日手机短信回复我“你好俞总!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我们已于2016年11月24日进行答复,并根据您留下的联系地址,于25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给您,单号:XA06780074532,请注意及时查收”江苏法治报手机版。后经物流跟踪2016年11月27日此答复挂号件又回到了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收发室,后又经查询此答复回函未按照我信访时所留地址邮寄,故又多次与其沟通并要求能拿到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答复回函,吴广玉回复“寄出即视为答复,收不到是我的事”。我按照权益保障卡要求逐级上访到江苏省扬州市信访局1号窗口接待我让我填写了信访单并要求维扬经济开发区补发答复回函就是至今未见。原来政府答复老百姓都是天上有地上无。

  2016年11月4日我又到邗江公安局督察大队张督察反映此情况并书面于属地江阳派出所申请立案,殷军副所长接收了我的立案申请书,当天张智勇副所长安排郭大伟民警又帮我做了案情询问笔录,第二天又通知了在现场的我母亲做了询问笔录江苏法治报手机版。11月29日收到社区民警施圣斌手机短信“你好!我是社区民警施圣斌,您前段时间11月4日报警物品、设备等我们正在积极的侦查之中,有情况我们会及时会告之”。直到2017年3月10日我再次联系邗江区公安局督察大队张督察得知我的案件已经立案了,让我联系社区施圣斌民警拿立案告知单才得知我的案件于2016年11月30日已经立案了。我联系属地江阳派出所张彬所长:“我们会查的,目前没有结果”,联系分管刑侦所长张智勇:“具体案情还要问办案民警郭大伟”,联系办案警官郭大伟:“具体还要问所领导,我们办案听领导安排,你懂得”。你懂得:“立案有时效办案无时效”。

  说法何在?名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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