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经销商被移动分公司骗死,被地方法院玩死![已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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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卡经销商被移动分公司骗死,被地方法院玩死!

28岁的吴颖颖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居民,经营着一家名为博柏通讯的店面,主营手机卡销售、手机卡增值业务.与移动公司的营业厅有不少合作.

一般情况下,吴颖颖不会得罪这些营业厅,更不敢得罪移动公司.但2009年5月1日一家与其合作的营业厅突然爽约,使她不得不将合作方告上法庭,不得不将移动公司也列为被告.一年多过去了,阿城区法院两审此案,她都赢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08年5月14日,赵云海和哈尔滨移动公司签订了代办业务协议书.期限1年.其业务系统和电脑软件、办理移动业务所需工号和密码均由移动公司提供.

   2009年2月20日,吴颖颖与赵云海达成书面协议.约定:3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赵云海为吴颖颖的1万张手机号码进行资费形式变更.生效时间以哈尔滨移动的业务受理单为准.

   合同签订后,吴颖颖向赵云海提供了近1万张手机卡及相关号码.这10000张移动手机卡是吴颖颖花近70万元从移动公司那里买的。

   此后,赵云海按照合同陆续为吴颖颖变更了5375张手机卡号码的资费形式,向吴颖颖出具了移动公司专有、专用的变更资费业务受理单、移动通信协议、资费变更协议等资料.

   5月1日,赵云海突然通知吴颖颖,称因哈尔滨移动终止了与其代办业务合同,故尚未变更资费的号码不能继续变更,不能再继续履行合同.后来吴颖颖又得知,已经变更的5375张手机卡号码虽然履行了变更手续,但实际上并未执行,导致售出的手机卡纷纷被退回.

   无奈之下,吴颖颖将赵云海、中移动黑龙江公司及其哈尔滨分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吴颖颖的大部分手机卡被移动公司停机或拆机重放,重放部分已被案外人使用.

   对吴颖颖的诉求,移动公司还否认向市场推出这种资费卡,移动还否认授权赵云海办理资费变更业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早在2006年移动公司即已推出这种资费形式的手机卡服务项目.法院还查明,赵云海与移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赵云海具有"特服业务办理"的权限.

   2009年8月7日,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赵云海继续履行资费更改合同;赔偿吴颖颖变更资费5375张手机卡的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移动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移动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2009年12月10日哈尔滨中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2010年4月26日,阿城区法院再次作出判决,仍然支持了吴颖颖的诉求.这次判决黑龙江移动公司直接承担责任,赵云海承担连带责任.

   黑龙江移动公司再次上诉到哈尔滨中院.7月22日下午,此案在哈尔滨中院再次开庭审理........

   等啊,等,等啊,等......

   等了地方法院两月时间,

   结果弄出了个极其变态的判决:2010年9月19日哈中院民事裁定书[(2010)哈民三终字第249号]:认定有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中止诉讼。

   苍天啊,大地啊!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案件,竟然有了犯罪嫌疑?凶杀?情杀?......

   现在受害人已损失500多万元(包括买卡款,手机号被移动公司又转卖给他人),为了此事,吴颖颖及婆婆杨凤英、儿子王嘉、在外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在内生存无望的艰难困境中到中南海自杀,仍然无济无事。

   有谁能帮我出出这口气啊?

  请看本事件相关报道:(可在百度或者谷歌上搜索全文)

  (1)《中国企业报》载文《黑龙江移动管理缺位惹上官司》;

  (2)《中国发展改革报》载文《中国移动屡陷官司漩涡》;

  (3)《法制日报》载文《黑龙江移动屡屡败诉》;

  (4)《法制文萃报》载文《手机卡经销商与移动公司的角力》;

  (5)《法律与生活》杂志载文《小业主挑战移动公司》;

标签: 手机卡 地方法院 经销商 分公司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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